莎拉·蒂斯黛尔诗歌创作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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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拉·蒂斯黛尔诗歌创作论。三、“独一无二”的诗歌
蒂斯黛尔生前一共出版过七本个人诗集:《献给杜丝的十四行诗及其他》(SonnetstoDuseandOtherPoems, 1907),《特洛伊的海伦及其他》(HelenofTroyandOtherPoems, 1911),《奔向大海的河流》(RiverstotheSea, 1915),《恋歌》(LoveSongs, 1917),《火焰与阴影》(FlameandShadow, 1920),《月黑之时》(DarkoftheMoon, 1926),《今夜星辰》(StarsTo-night,1930)。《奇怪的胜利》(StrangeVictory, 1933),是蒂斯黛尔去世后才整理出版的。从数量看,蒂斯黛尔不属于高产的作家,但从她二十多年短暂的创作生涯看,她为我们留下了四百多首诗歌,算是一笔非常丰厚的文学遗产。
蒂斯黛尔的诗歌是美国诗歌新旧传统交替时期的历史印记。19世纪末、20世纪初,已经独立一个多世纪的美国,其诗歌已经逐渐形成自己的特色。一部分诗人坚守欧洲诗歌传统,捍卫着传统诗学,另一部分诗人则成为新风尚的开拓者。从1874到1894这二十年间出生的美国诗人特别密集,弗罗斯特(Robert Frost,1874--1963)、桑德堡(Carl Sandburg,1878--1967)、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1879--1955)、林赛(Vachel Lindsay,1879--1931)、威廉斯(William C. Williams,1883--1963)、蒂斯黛尔(Sara Teasdale,1884--1933)、怀利(Eleanor Wylie,1885--1928)、庞德(Ezra Pound,1885--1972)、杜利特尔(Hilda Doolittle,1886--1961)、穆尔(Marianne Moore,1887--1972)、艾略特(T. S. Eliot,1888--1965)、米蕾(Edna St. Vincent Millay,1892--1950)、肯明斯(E. E. Cummings,1894--1962)……他们虽然出生时间相近,但他们却走向两个不同的方向----传统或现代----使美国诗歌达到了第一个高峰。所谓“美国诗坛五巨擘”,全都诞生于这一时期[3]103-197。但传统或现代取向的分化跟诗人出生时间或者出生地似乎并无太大关系,比如同样出生在圣路易斯城的艾略特比蒂斯黛尔小四岁,但他却成为英美现代主义诗歌的先驱之一,而蒂斯黛尔却执著于传统的形式一直到她生命的最后。在这杰出诗人辈出的年代,蒂斯黛尔始终坚守着诗歌的“歌唱”属性、音乐特质,这使得她与这个时期的其他所有诗人显著区分开来。从声望上看,蒂斯黛尔也是这一批诗人中成名较早、在当时拥有读者最多的诗人。当她在20世纪20年代达到创作生涯的巅峰时,庞德和艾略特在美国本土的影响还很有限。在形式上坚守传统、在内容上表现美国本土生活的弗罗斯特,虽然是获得普利策诗歌奖最多的诗人(曾在1924、1931、1937、1943年四获该奖项),但蒂斯黛尔在1918年能获得首届哥伦比亚诗歌奖(普利策诗歌奖前身),足以证明蒂斯黛尔在美国诗坛的声望,无论在传统诗派中还是在现代诗派中,都是非常高的。她的影响力下降主要是在她去世后。肯明斯、庞德、艾略特等诗人在经历了最初的“争论期”之后,到20世纪30年代后逐渐成为经典。“大树底下寸草不生”,他们的声望越高,蒂斯黛尔那一派的诗人便越是被遮蔽,最终成为“被忽略的”的诗人。正如纽科姆所说:“由于现代主义对于性别和体裁与生俱来的偏见,莎拉·蒂斯黛尔的作品被不公正地矮化了(miniaturized)。”[7]111梅丽莎·吉拉德认为:“莎拉·蒂斯黛尔长期以来被认为是一个典型的‘女性诗人’:端庄娴静、温文尔雅,而且显然是守旧的。”[8]她甚至认为,现代主义使感性的张力变得不时尚,因此使蒂斯黛尔相对默默无闻[9]389。于是,一个问题就可以被提出:诗人究竟是为公众写作还是为文学史写作?这或许不是一个学术问题,但现实中,一个诗人在学术界的影响力和在公众读者中的影响力,经常是不一致的,这值得深思。诗人的作品事实上就存在着两种价值:学术价值和阅读价值,蒂斯黛尔的诗歌无疑属于后者。在意象主义诗人抛弃诗歌的传统规范时,蒂斯黛尔坚定不移地走在“守旧”的道路上。在文学创作上,能不能说“新的”就是好的,“旧的”就是不好的呢?事实证明,文本的持久力和学界的关注度之间出现“剪刀差”是文学史上常见的现象。
蒂斯黛尔的诗歌较为忠实地继承了欧洲的“夜莺传统”[2]47。她有一个习惯,凡是她所读过的书,她都要在记录本上记下来。蒂斯黛尔一生的阅读量非常大,她几乎读遍了从萨福到浪漫主义最优秀的欧洲诗人拜伦、雪莱、济慈的作品。如果说,遥远的萨福对她的青年时期人格产生过极大的影响,那么英国诗人罗塞蒂、史文朋、叶芝、豪斯曼对她诗歌创作的影响则更加直接。她一生共七次赴欧洲旅行,其中六次到英格兰。在她生命的最后三年中,她两次赴英格兰。每次抵达英格兰,她都有回到家的感觉。她一生都迷恋罗塞蒂,并在1930年制定了“罗塞蒂传”的写作计划。她从罗塞蒂的身上看到了自己人生的悲剧性,她似乎是想通过研究罗塞蒂来克服自己的精神抑郁,走出死亡的阴影。可以说,蒂斯黛尔就是美国的罗塞蒂。可惜,她这部传记只写了六十几页。蒂斯黛尔不仅延续了英诗的血脉,而且在诗歌的外形上也追随着英诗的传统。在她的同时代美国诗人纷纷打破传统诗歌的格律规范时,蒂斯黛尔严守着英诗的传统样式。虽然她严守格律,力求抑扬格(iambic)、扬抑格(trochee)所规定的音节的准确,但她依然给我们展现了带着镣铐的优美舞姿。
蒂斯黛尔的诗歌题材并不广泛,所采用的意象也极其有限且常见。她诗歌中最常见的意象是花、鸟、大海、月亮、星星,表现的是人类最古老的母题:爱、生、死、美、悲伤。如果说她早期的诗歌更多抒写的是爱和爱的惆怅,那么,她后期的作品则更多表达的是爱与爱的绝望。但不管是表现爱的欢悦还是爱的忧伤,美,始终是蒂斯黛尔诗学的最高准则。当同时代的许多美国诗人都摩肩接踵地挤进现代主义诗歌的长廊里时,坚持传统诗学的蒂斯黛尔却在浪漫主义与唯美主义之间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这使得她的诗歌创作在同时代的美国诗人中显得别有风格。
四、泥淖中的爱之“恋歌”
蒂斯黛尔的绝大多数诗歌都是跟爱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的----对爱的梦想,对爱的期盼,对爱的苦苦追求。几乎可以说,把“爱”字去掉,蒂斯黛尔诗歌会一下子黯然失色。她总是喜欢称自己的诗是“歌”(songs)。她的第二本诗集《特洛伊的海伦及其他》的第二辑被她定名为“恋歌”(Love Songs);1917年她把这部分诗歌作了精选,再加上她新写的爱情诗,出版了她的第三本诗集,诗集的书名还是“恋歌”;在此后出版的几部诗集中,爱仍然是其中最常见的主题。所以,蒂斯黛尔是唱着“恋歌”走上20世纪初的美国诗坛,唱着“恋歌”走完了她悲情的一生。
作为富商家庭的晚生女,体弱多病、多愁善感的蒂斯黛尔是一个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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